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生态环境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咨询中的作用,按照《四川省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川环办发〔2018〕84号)有关规定,对省环境应急专家库进行了更新与补充。经过前期申报、资格审查、征求意见、公示、审议,现将《四川省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名单》(详见附件)印发你们。

我厅对省环境应急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对入库专家进行调整、更新。各市(州)可根据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完善本级环境应急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四川省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名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