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飞行区升级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被处罚

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飞行区升级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因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此违法行为被罚款20万元。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飞行区升级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公告

当事人(单位):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飞行区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19年9月16日。